江西婺源茶業職業學院學生會組織改革情況
為落實共青團中央、教育部、全國學聯聯合下發的《關于推動高校學生會(研究生會)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見》,以及《高校學生會組織深化改革評估工作方案》要求,接受廣大師生監督,現將我院學生會改革情況公開如下。
公示日期:2020年12月10日--12月14日。如對以上公示內容有異議,請先聯系校團委反映,聯系電話:7340701、18970337780
一、改革自評表
組織名稱:_江西婺源茶業職業學院__?學生會/□研究生會
二、江西婺源茶業職業學院學生會章程
第一節 總 則
第一條 學生會是黨領導下的學生組織,是學校聯系廣大同學的橋梁和紐帶。學生會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以加強同學的政治引領為根本,一全心全意服務同學為宗旨,及時向同學傳達黨的聲音和主張,引導廣大同學自覺把個人理想融入到黨和人民的共同奮斗之中;江西婺源茶業職業學院學生會是在學院黨委領導下,在學院團委指導下的本院學生群眾性組織。
第二條 本組織的基本任務:遵循和貫徹黨的教育方針,促進同學德、智、體全面發展,團結和引導學生成為熱愛祖國,適應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事業要求的合格人才。發揮作為學院聯系同學的橋梁和紐帶作用,協助學院解決同學在思想、學習和生活中遇到的實際問題,積極反映同學建議、意見和合理要求,在維護學院集體利益的同時,維護同學的正當權益。組織開展健康有益、豐富多彩的課外活動,努力為同學服務。維護校紀,倡導良好校風、學風;促進同學之間、同學與教職工之間的團結,協助學院創造良好的教學秩序和學習、生活環境。
第三條 本會參加中華全國學生聯合會和江西省學生聯合會并成為其團體會員,承認和遵守其章程。
第二節 會 員
第四條 凡具有本院學籍的學生,不分民族、性別、年齡、宗教信仰均為本會會員。
第五條 會員的基本權利: (一)參加本會組織的各種活動; (二)對本會工作提出建議、批評和監督; (三) 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第六條 會員的基本義務: (一) 遵守本會章程; (二) 執行本會決議; (三) 維護本會聲譽; (四) 協助本會開展工作; (五) 服從本會各級組織的領導和管理。
第三節 組織和職權
第七條 本會按照民主集中制的組織原則,在學院黨委的領導和學院團委的指導下,依照國家法律、學校的規章制度、上級組織的章程文件和本組織的章程,在院黨委領導下,院團委指導下開展工作。
第八條 本會的最高權力機關是全院學生代表大會。代表大會每年舉行一次。在特殊情況下,可以提前或推遲舉行。全院學生代表大會應有三分之二以,上當選代表參加才能召開,全院學生代表大會進行選舉和通過實行表決制。全院學生代表大會的職權: (一) 審議和批準院學生會的工作報告; (二) 討論和決定本會的工作方針與任務; (三) 修改本會章程; (四) 選舉產生新一屆院學生委員會; (五) 討論和決定應當由院學生代表大會議決的其它重大事項。
第九條 院學生委員會是本院學生會在全院學生代表大會閉會期間的最高權力機關。院學生委員會由本院學生代表大會選舉出來的代表組成,每屆任期一年,全院學生代表大會如提前或推遲舉行,它的任期相應改變。每屆委員會在任期內每隔兩周至少要舉行一至兩次全體會議,委員會開會時,需要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員參加才能召開。委員會會議由學生會主席團召集和主持。在部分委員畢業離校的情況下,根據工作需要,經學校黨委審批,適當增補新委員。學生會委員會的職權: (一)在全院學生代表大會閉會期間,執行代表大會的決議; (二) 決定學生會的重大事項; (三) 召集全院學生代表開會; (四) 選舉學生會主席團; (五)領導全校性學生活動; (六)調動基層組織開展活動; (七)籌備下一屆學代會。
第十條 學生會委員會設主席團成員3名,設執行主席,執行主席由主席團成員輪值擔任,委員9人,下設秘書處、組織宣傳部、綜合事務部、文體部、生活服務部、文體部6個職能部門。學生會指導老師由團委老師擔任。
第十一條 學生會工作人員的任期同全院學生代表大會的期限相同,它的行使職權到下一屆全院學生代表大會召開為止。對于任期內失職的學生會工作人員,罷免要經委員會開會討論,半數以上委員同意即可生效。學生會工作人員畢業或罷免后的增補,主席團或各部負責人有權提名,經委員會討論決定。
第四節 基層組織
第十二條 班委會為本組織的最基層組織,是各班學生自己的群眾組
第十三條 班委會在學院、班主任的領導和院學生會的指導下,依照學院規章制度及其他各項規定開展工作。
第十四條 班委會的主要職能:根據學院和學生會的工作安排,制定本班工作的實施計劃,并貫徹實施,協助班主任組織全班同學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進行時事教育;培養同學們正確的政治思想,端正學習態度,形成優良學風,組織好全班同學的學習、文娛、體育、衛生、宣傳等各項工作,帶領全班同學創先進班集體;關心同學的學習和生活,為他們排憂解難,及時反映同學們的意見和要求。
第十五條 各班委會負責各班的日常工作,設團支部書記、班長(兼團支部副書記)、組織委員、紀檢委員、宣傳委員、學習委員、體育委員、文藝委員、生活委員、心理委員等10名委員。各班級可根據自身情況,允許一人最多兼二職。
第五節 附 則
第十七條 本章程解釋權屬于校學生會委員會。
第十八條 本章程自頒布之日起施行。
三、校級組織工作機構組織架構圖
四、校級組織工作人員名單
序 號 | 姓 名 | 政治面貌 | 院系 | 年級 | 最近1個學期/最近1學年/入學以來學習成績綜合排名(一年級新生、研究生不需填寫) | 是否存在課業不及格情況 | 院系、班級學生工作經歷 |
1 | 龔長勇 | 團員 | 茶業系 | 18茶學一班 | 7/40 | 院排球隊負責人 | |
2 | 鮑曉偉 | 團員 | 旅游系 | 19大專旅游班 | 4/34 | 文體部負責人 | |
3 | 吳華希 | 團員 | 茶業系 | 19大專茶加工 | 3/41 | 生活服務部負責人 | |
4 | 黃艷 | 團員 | 茶業系 | 19大專茶藝與營銷一班 | 1/46 | 組織宣傳部第二負責人 | |
5 | 陶佳欣 | 團員 | 茶業系 | 19大專茶藝二班 | 6/46 | 班長 | |
6 | 李辰晞 | 團員 | 茶業系 | 18五年茶業 | 1/27 | 團支書 | |
7 | 陳詩語 | 團員 | 旅游系 | 19大專旅游二班 | 6/32 | 禮儀隊負責人 | |
8 | 蹇爾亮 | 團員 | 茶業系 | 19大專茶加工 | 8/41 | 綜合事務部負責人 | |
9 | 俞志燕 | 團員 | 電商系 | 19大專幼管一班 | 9/41 | 文藝委員 | |
10 | 胡夢瑤 | 團員 | 茶業系 | 18五年茶業 | 2/27 | 生活委員 | |
11 | 劉星雨 | 團員 | 茶業系 | 20大專茶加工二班 | |||
12 | 葉子 | 團員 | 電商系 | 20大專學前教育一班 | 文藝委員 | ||
13 | 鄒淼淼 | 團員 | 旅游系 | 20大專旅游 | |||
14 | 江澤彬 | 團員 | 旅游系 | 19五年酒店 | 6/38 | 文藝委員 | |
15 | 謝佳佳 | 團員 | 電商系 | 20大專學前教育三班 | 宣傳委員 | ||
16 | 孫依玲 | 團員 | 茶業系 | 20茶藝與茶葉營銷二班 | 學習委員 | ||
17 | 李陽 | 團員 | 茶業系 | 20茶藝與茶葉營銷二班 | |||
18 | 閆珊 | 團員 | 茶業系 | 20茶加工二班 | 團支書
| ||
19 | 馬曉莉 | 團員 | 茶業系 | 20大專茶藝與茶葉營銷二班 | |||
20 | 汪偉 | 團員 | 旅游系 | 19五年旅游一班 | 9/43 | 學習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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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賴昆峰 | 團員 | 茶業系 | 20大專茶藝二班 | |||
22 | 于瑩 | 團員 | 茶業系 | 19大專茶藝一班 | 7/38 | 文藝委員 | |
23 | 龔薈鑫
| 團員 | 茶業系
| 19大專茶藝二班
| 14/46 | ||
24 | 陳如意 | 團員 | 茶業系 | 19大專茶藝二班 | 8/46 | ||
25 | 吳康 | 團員 | 茶業系 | 19大專茶加工 | 9/41 | 文藝委員
| |
26 | 查莉枝 | 團員 | 電商系 | 20大專學前教育六班 | |||
27 | 吳振楊 | 團員 | 電商系 | 20大專電商一班 | |||
28 | 曹峻 | 團員 | 茶業系 | 20大專茶加工二班 | |||
29 | 宋雨菲 | 團員 | 電商系 | 20大專電商二班 | 學習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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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熊佳瑤 | 團員 | 電商系 | 20大專學前教育六班 | |||
31 | 梁佩瑤 | 團員 | 茶業系 | 19大專茶藝二班 | 2/46 | 團支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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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盧萍 | 團員 | 茶業系 | 20大專茶藝二班 | 團支書 | ||
33 | 黃偉 | 團員 | 茶業系 | 20大專經貿與食檢 |
五、院級組織主席團成員候選人產生辦法及選舉辦法
為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進一步深化高校學生會改革,支持和引導學生會更好地服務青年學生成長成才,根據《江西婺源茶業職業學院學生會改革實施方案》文件要求,現面向全體同學公開選拔我院學生會主席團成員候選人辦法,具體如下:
一、 選拔條件
1.應為我校本校全日制本科生或全日制大專生
2.理想信念堅定,熱愛和擁護中國共產黨,具有強烈的愛國意識、愛國情感,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和校紀校規,熱愛共青團組織,有較高的政治覺悟和理論水平,個人綜合能力強,自入學以來未受過任何紀律處分;
3.政治面貌為共產黨員或共青團員,積極弘揚和踐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人正直、品行端正、作風務實、樂于奉獻,具有全心全意為廣大同學服務的覺悟和能力;
4.組織能力強,工作積極熱情,熱愛學生工作,熟悉和掌握團學工作的原則和規律,具有強烈的服務意識、責任意識和大局意識,具有較強的社會實踐能力、語言文字表達能力、統籌組織能力和溝通協調能力,有團隊精神,能夠帶領團隊優質高效的工作,具有創新意識,能夠創造性的開展工作;
5.工作積極主動,作風正派,在同學中具有較高威信和影響力,能夠代表廣大同學利益,反映廣大同學心聲;能夠身體力行,切實把工作做到實處;
6.學有余力、學業優良,具備扎實的專業基礎與合理的知識結構,學習態度端正、有較強的學術精神和研究能力。學習成績綜合排名在本專業前30%以內,且無課業不及格情況。
二、組織遴選
1.資格審查:對所有報名者進行資格審查,并組織符合條件者參加選拔考試;
2.筆試選拔:本階段將主要對報名者的思想政治理論知識、學生管理制度、公文寫作能力等進行考核;
3.面試選拔:采取半結構化面試的方法進行,對道德品行、專業學習、工作設想、綜合素質等方面進行評議。
三、名單公示
校級學生會組織主席團候選人均由學院(系)團組織推薦,經學院(系)黨組織同意,校黨委學生工作部門和校團委聯合審查后,報校黨委審定后提交代表大會直接選舉產生。
四、選舉任職
經我校學生代表大會選舉產生學生會主席團成員3人,由校團委發布任職通知。
五、工作要求
1.為了增加選拔競聘工作的透明度,接受廣大師生的監督,有關文件、信息將在相關公告欄中及時發布;
2.在選拔競聘過程中,不準拉幫結派,不準徇私舞弊,不準弄虛作假。一旦出現違紀行為,將進行嚴肅處理,取消候選人競聘資格并報學院通報批評。
六、校級學生代表大會召開情況
根據《江西婺源茶業職業學院學生會章程》和《江西婺源茶業職業學院學院第一次學生代表大會籌備工作方案》有關規定,經校學生會研究報學校黨委批準,定于2020年12月8日上午召開江西婺源茶業職業學院第一次學生代表大會,現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會議名稱:江西婺源茶業職業學院第一次學生代表大會(簡稱第一次學代會)
(二)會議時間
預備會時間:2020年12月8日
正式會時間:2020年12月8日
(三)會議地點:實訓樓407
(四)參會人員:全體大會代表
(五)會議內容
1、聽取《江西婺源茶業職業學院第一次學生代表大會籌備工作報告》
2、審議通過《江西婺源茶業職業學院第一次學生代表大會代表資格審查報告》
3、審議通過《江西婺源茶業職業學院第一次學生代表大會會議議程》
4、審議通過《江西婺源茶業職業學院第一次學生代表大會主席團、秘書長名單》
5、審議通過《江西婺源茶業職業學院第一次學生代表大會選舉辦法草案)》
6、審議通過《江西婺源茶業職業學院第一次學生代表大會總監票人、監票人、總計票人、計票人名單》
7、聽取《江西婺源茶業職業學院第一屆學生委員會委員候選人建議名單及簡介》
8、通過《江西婺源茶業職業學院第一屆學生委員會委員候選人名單》
9、宣布《江西婺源茶業職業學院第一次學生代表大會選舉辦法》
10、宣布《江西婺源茶業職業學院第一次學生代表大會總監票人、監票人、總計票人、計票人名單》
11、宣布《江西婺源茶業職業學院第一屆學生委員會,委員候選名單》
12、選舉江西婺源茶業職業學院第一屆學生委員會委員
13、選舉主席團成員
14、宣布《江西婺源茶業職業學院學生會章程(修訂案)》
七、校級學生(研究生)代表大會代表產生辦法
(一)代表條件
1.認真學習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堅持科學發展觀和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堅決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全心全意服務青年學生。
2.具有堅定的共產主義信念,始終自覺地與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重大問題面前和關鍵時刻,是非分明,立場堅定。
3.堅持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學習成績優良,團結同學、助人為樂、正直誠實、公道正派、無違紀行為,在青年中有較高威信。
4.工作認真負責,積極進取,能積極完成黨組織交辦的任務,在學習、工作及其它社會活動中起模范帶頭作用并做出突出成績。
5.較強的議事能力,能夠如實反映學生的意見,正確行使學生的民主權利。
(二)代表結構
代表要具有先進性和廣泛性,要注意團員代表和女代表的結構比例。根據我校實際情況,原則上團員代表不應超過代表總數的60%,女代表不應少于代表總數的50%。
(三)代表團的構成與代表名額
根據目前我校實際情況,共組成5個代表團。根據《江西婺源茶業茶業職業學院學生會章程》的規定,第一次學代會代表,按具有江西婺源茶業職業學院學籍的在校生5%比例選舉產生參會代表106人,學生列席代表16名。各代表團選定參會代表后填寫附件——《江西婺源茶業職業學院學院第一次學生代表大會參會代表名單》,并在12月6日前,將電子版發送到團委郵箱。
代表團和參會代表名額分別為:
第一代表團:茶業系代表團,參會代表42人。
第二代表團:旅游系代表團,參會代表27人。
第三代表團:電商系代表團,參會代表14人。
第四代表團:學前教育系代表團,參會代表12人。
第五代表團:社團代表團,參會代表11人。
(四)代表產生辦法
各學院根據指參會代表名額,組織各班級按照代表條件和選舉辦法推選參會代表,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采取無記名投票方式差額選舉產生,差額比例應多于20%。選舉會議需有本班五分之四以上的學生參加,候選人當選代表須獲得半數以上學生同意。
八、校級組織工作人員述職評議辦法
江西婺源茶業職業學生會工作人員述職述評辦法
第一條 為加強對學生會組織工作人員的監督和管理,全面準確地掌握學生會組織工作人員的工作情況,提高學生會組織工作人員的責任意識、服務意識和大局意識,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學生會組織工作人員述職應當有利于增強學生會組織工作人員自覺接受監督的意識、服務于廣大同學意識,應當有利于促進學生會工作人員隊伍的建設。
第三條 學生會組織工作人員述職應當堅持民主與集中相結合。
第四條 學生會評議會由院團委、學生工作處、學生代表等共同組成,以學生代表為主;學生會學生會工作人員評議會由院團委、學生代表組成;以學生代表為主。
第五條 學生會主席團成員和工作部門負責人每學期向評議會述職。
第六條 述職內容主要包含個人在任職期內的思想政治、學習成績、學生會工作人員作風、工作成效、個人品德等方面情況。
第七條 全體學生會組織工作人員述職完畢,應參加統一的民主測評。
第八條 述職人員應當在規定時間內將述職報告交指定部門存檔。
述職報告包括以下內容:
(1)述職人員所任職務、任職期限;
(2)述職人員工作的指導思想;
(3)履行崗位職責的情況;
(4)述職人員在工作中取得的主要成績和存在的主要問題,以及今后的改進措施;
(5)其他應當闡明的情況。
第九條 述職結果將作為對學生會組織工作人員選拔、考核、獎懲的重要依據。
第十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開始實施。
九、學校黨委指導學生會組織工作情況
江西婺源茶業職業學院黨委指導學生會工作情況匯報
(一)加強黨委領導
學院黨委把學生會建設納入學院黨建工作整體格局、支持和引導學生會更好服務青年學生成長成才,定期聽取學生會工作匯報,研究決定重大事項。
(二)明確工作機制
明確規定院黨委副書記分管學生會工作,負責學生管理的副院長參與學生會的管理指導。學院黨委學生工作部和團委共同研究學生會的規章制度、工作規劃和工作人員遴選等重要事項。
(三)密切聯系學生
學院定期召開院領導接待日,目的是加強學院領導與學生之間的溝通。學生在學習、生活、思想上的任何問題都可以向學校反映,增強學生參與學校管理的意識,營造和諧校園。
十、校團委指導學生會主要責任人
序號 | 類別 | 姓名 | 是否為專職團干 | 備注 |
1 | 分管學生會組織的院團委副書記 | 王天戈 | 是 | |
2 | 學生會組織秘書長 | 李夢薇 | 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