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到證概述
2016年10月21日
報到證全稱是《全國普通高等學院本專科畢業生就業報到證》和《全國畢業研究生就業報到證》,簡稱《報到證》。報到證分上下兩聯,其中上聯《報到證》由畢業生持有,到指定單位報到,下聯《通知書》存入畢業生檔案。
報到證簽發是由國家教育部授權學院所在地的各省區市高校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審核簽發、蓋章生效。江西省高校畢業生就業報到證是由江西省高等院校畢業生就業工作辦公室(簡稱:省就業辦)負責簽發。
報到證簽發對象是納入當年國家就業方案的普通高等學院畢業生(含普通畢業研究生、普通本專科畢業生)。結業生可簽發報到證,并在報到證上注明“結業”字樣;肄業生不納入《全國普通高等學院畢業生就業報到證》簽發范疇。畢業時升學的畢業生不簽發報到證,待畢業后以新的學歷簽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