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江西婺源茶業職業學院單獨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全日制普通專科招生工作,切實維護廣大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高校招生的規定,結合學院的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院校名稱:江西婺源茶業職業學院
第三條 院校國標代碼:14657
條四條 辦學性質:公辦全日制普通高校
第五條 招生層次和學制:普通高職,三年。
第六條 院校地址:江西省上饒市婺源縣思口路88號 郵政編碼:333200
第七條 學院概況:
江西婺源茶業職業學院(Jiangxi Wuyuan Tea Vocational College)是全國唯一一所以茶命名的公辦特色高職院校,坐落于中國最美鄉村——婺源,歷史悠久、底蘊深厚,宜學宜教又宜居。
立德樹人、目標明確。學院秉承“窮理篤行”校訓,實施“人才強校”戰略,注重職業道德與職業技能教育,以培育學生“匠人精神”為己任。
特色引領、融合發展。學院立足現代服務業,做強做大茶文章。2013年與江西農業大學合作辦學,積累了豐富的本科教學管理經驗。學院為國家級茶藝師、評茶員等職業資格考評鑒定單位,2019年成為江西省茶葉學會支撐單位,與香港茶道總會等國際組織機構合作走向深入。國控專業“學前教育”喜獲教育部批準招生。2020年本校與南昌大學簽署戰略合作框架協議,就專業建設與人才培養、學科建設和科學研究、師資隊伍建設等方面進行深度交流合作。
產學研用、碩果累累。師生共同研制的碧玉茶、碎香茶、玫瑰茶、“婺綠春”等先后獲得新加坡國際博覽會、上海國際博覽會金獎等獎項。在全國技能大賽和行業大賽上,師生屢獲大獎。
五育并舉、豐富多彩。黨建引領團建,社團建在專業。依托婺源的獨特優勢,各種大型活動盡展才華。校園文化藝術節、大學生社會實踐、志愿服務、勤工儉學等火熱開展,各種主題活動貫穿始終。
新時代、新使命,江西婺源茶業職業學院將朝著建設全國一流茶業特色院校開拓創新,砥礪前行!
第二章 組織機構和職責
第八條 學院成立由黨委書記任組長,其他院領導為副組長,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高職單招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院的招生工作,貫徹招生政策、制定招生計劃,協調解決有關事宜。
第九條 學院高職單招工作領導小組下設招生辦公室,在學院招生工作委員會的領導下負責招生的各項具體工作,并接受學院紀委的監督。
第三章 錄取與注冊
第十條 錄取原則:
所有專業優先按考生報考的第一專業志愿,以文化素質考試成績和職業適應性考試成績總分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并嚴格按各專業招生計劃數錄取。所有考生第一專業志愿錄取結束后,未完成專業計劃的專業按未錄取考生第二專業志愿擇優錄取,再未完成專業計劃的專業按未錄取考生第三專業志愿擇優錄取,以此類推。如出現同分情況,按照職業適應性測試、語文、數學成績依次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第十一條 單獨招生的錄取按照江西婺源茶業職業學院2024年單獨招生工作方案中相關要求執行。
第十二條 按國家招生規定錄取的新生,持錄取通知書,按學院有關要求和規定的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當向學院請假。未請假或者請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第十三條 新生入學后,學院在3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進行復查。復查內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錄取手續及程序等是否合乎國家招生規定;
(二)所獲得的錄取資格是否真實、合乎相關規定;
(三)本人及身份證明與錄取通知、考生檔案等是否一致;
(四)身心健康狀況是否符合報考專業或者專業類別體檢要求,能否保證在校正常學習、生活;
復查中發現學生存在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確定為復查不合格,取消其學籍;情節嚴重的,將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復查中發現學生身心狀況不適宜在校學習,經學院指定的二級甲等以上醫院診斷,需要在家休養的,可以申請保留入學資格。
第十四條 每學期開學時,學生應當按學院規定辦理注冊手續。不能如期注冊者,應當履行暫緩注冊手續。未按學院規定繳納學費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冊條件的不予注冊。
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可以申請貸款或者其他形式資助,辦理有關手續后注冊。
第四章 招生監督
第十五條 學院招生工作的全過程由學院紀委參與和監督,并主動接受江西省教育廳、江西省教育考試院、媒體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十六條 學院紀檢監督電話:0793--7203702
第五章 收費標準
第十七條 學費標準按相關文件規定,各專業學費收費為5000元/年。
第六章 獎勵及資助辦法
第十八條 獎學金、助學政策
(一)學院根據國家有關政策設立國家獎學金8000元/年;
(二)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年;國家助學金2200-4400元/年;
(三)學院還設立了優秀學生獎學金,有困難的學生可申請國家助學貸款。
第七章 畢業生學歷及就業
第十九條 學生修滿教學大綱規定的學分、即可取得教育部統一編號的專科畢業證書。
第二十條 學生畢業后由學院負責推薦就業,也可自主擇業,雙向選擇。并由江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簽發就業報到證。
第八章 招生專業
第二十一條 招生專業詳見各省區市招生辦公布的專業及計劃數。
第九章 附 則
第二十二條 錄取結果公布:可通過學院公布的錄取查詢方式進行查詢,或直接與學院招生辦公室聯系查詢。
第二十三條 聯系方式:
電 話:0793-7203706
傳 真:0793-7203706、7340212
聯系人:賴老師、胡老師
學院網址:http://www.xintiandiyule1.com
電子郵箱: 2049808501@qq.com
第二十四條 本章程經學院授權由學院高職單招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